法治宁德
调解促和谐 叶落喜归根
2020-07-28 21:13作者:2016-3-7来源:
常言道,切切游子意,依依故乡情。离开家乡数十载的寿宁县托溪乡洋尾村村民李某,今年终于定下了“认祖归宗”的打算,准备回乡建房安度晚年。然而没想到是,等待这位花甲老人的,不是乡情簇拥,而是一场潜伏十年的宅基地纠纷。
原来,2006年受“桑美”超强台风侵袭,整个洋尾村都被洪水冲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村展开了清淤拆迁的灾后重建,统建过程引发的一些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变化,原则上是由宅基地较少的户主按比例缴纳一定的建设费,并做为土地补偿款补助给宅基地有余的户主。李某回乡后,计划对当年灾后分配的一层框架房进行加层搭建。但该框架房仍有一部分宅基地属于吴某。李某在外多年,并未就占用的宅基地补偿过吴某分文。因而在加盖过程,吴某百般阻挠,并向李某讨要补偿款建筑款五万余元,否则不得施工建房,而李某以未领过政府相关补助为由,仅愿给付六千元,各自主张的金额偏差较大,难以达成共识。争执过程,言辞过激。
眼看着老人叶落归根的愿望将梦转成空,在家人的劝说和陪同下,李某向托溪司法所提出了调解申请。由于事件年代久远,一些渊源难以追溯。司法所调解员联系了一些当时参与重建的村民核实情况,开展调解工作。据了解,李某人虽在外,但对同族兄弟十分念旧,也曾为村里建祠堂捐钱出资。而吴某也认可李某的宗族身份,对老人那故土难离的质朴情怀表示理解。在调解员的积极引导下,双方换位思考,用亲情逐步拉近主张的差距。通过两天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恢复施工建房,并支付吴某补偿款两万六千元,吴某将配合李某施工建房,另划定后门余地用于公用通行,权属吴某。若将来李某房产转让,应将余地返还吴某。
原来,2006年受“桑美”超强台风侵袭,整个洋尾村都被洪水冲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村展开了清淤拆迁的灾后重建,统建过程引发的一些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变化,原则上是由宅基地较少的户主按比例缴纳一定的建设费,并做为土地补偿款补助给宅基地有余的户主。李某回乡后,计划对当年灾后分配的一层框架房进行加层搭建。但该框架房仍有一部分宅基地属于吴某。李某在外多年,并未就占用的宅基地补偿过吴某分文。因而在加盖过程,吴某百般阻挠,并向李某讨要补偿款建筑款五万余元,否则不得施工建房,而李某以未领过政府相关补助为由,仅愿给付六千元,各自主张的金额偏差较大,难以达成共识。争执过程,言辞过激。
眼看着老人叶落归根的愿望将梦转成空,在家人的劝说和陪同下,李某向托溪司法所提出了调解申请。由于事件年代久远,一些渊源难以追溯。司法所调解员联系了一些当时参与重建的村民核实情况,开展调解工作。据了解,李某人虽在外,但对同族兄弟十分念旧,也曾为村里建祠堂捐钱出资。而吴某也认可李某的宗族身份,对老人那故土难离的质朴情怀表示理解。在调解员的积极引导下,双方换位思考,用亲情逐步拉近主张的差距。通过两天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恢复施工建房,并支付吴某补偿款两万六千元,吴某将配合李某施工建房,另划定后门余地用于公用通行,权属吴某。若将来李某房产转让,应将余地返还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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