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小山城新方法,谱写社区矫正新篇章

2020-07-28 21:15作者:2016-12-7来源:

本网讯  宁德市屏南县地处闽东山区,“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征将这个小县城的山城特性展现得淋漓尽致。近年来,屏南县司法局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展开了一系列的矫正教育和帮扶,发生了不少让人眼前一亮和为之动容的幕幕剪影。

 

矫教新方  “指尖”普法

  

        手机作为当前人们最为普及的通讯工具早已深入人心,深入寻常人家,人手一部的手机加上微信、QQ等通讯软件的普及让人们更加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种讯息。

   

       “屏南普法”作为全县第一个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为目的,面向社会重点宣传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报道重大法制新闻事件、展示普法工作成果、宣传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旨在实现与群众的全方位沟通、互动。通过“微”途径,满足“手机族”学法需求。

   

         为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矫正质量。8月17日,熙岭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每月例行的集中学习课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给社区服刑人员普及法律常识的同时,更创新性地引入了“屏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手把手教社区服刑人员使用手机微信添加“屏南普法”公众号,并教他们如何操作微信公众号去学习法律知识,如何去交流互动。

      

         经过2个多小时的学习交流,年轻的服刑人员一早就掌握了微信公众号的应用,个别年长的服刑人员也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的教导下,慢慢熟悉微信公众号的浏览和使用。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在一个帖子下方留言后,兴奋的和周边的小伙伴“炫耀”起来,其他人也好奇地加入了他的行列;服刑人员潘某某看完其中一篇文章后说:要是当初早点看到这篇普法文章,我就不会稀里糊涂的“犯事”了。

   

          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包括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学习教育,向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推荐微信公众号“屏南普法”,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改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言传声教的单一模式,鼓励广大服刑人员通过使用新兴多媒体等 通讯工具、软件随时随地的自学法律知识。为丰富社区服刑人员个别学习教育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社区服刑人员到“社区服刑学员”

 

          寿山司法所目前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有8人,总体上社区服刑人员的年龄偏大,其中有7名社区服刑人员处于文盲与半文盲状态,基本上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和简单的临摹一些文字,每个月的书面汇报的书写往往需要工作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教学。

   

         为了改变社区服刑人员“文盲”带来的困境,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文字书写能力,寿山司法所决定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教育的机会给社区服刑人员上一堂“扫盲课”:一是播放教学视频,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对汉字文化的了解,掌握书写文字的方法和技巧。二是指导教学,一笔一划的讲,手把手的教,让社区服刑人员练好文字书写的“基本功”;三是测试评优,选出部分汉字进行测试,对书写好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现场表扬,鼓励书写较差的学员再接再厉,争取能够评上优。

   

         通过教学,社区服刑人员学得认真,工作人员也不厌其烦的教导,学员们的学习热情高涨,纷纷表示:一定要把文字写好,挺高自己的文化水平,摘掉“文盲”的帽子。

 

教育帮扶助矫正  走出困境奔新生

    

           7月15日,熙岭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社区服刑人员潘某家中走访时,潘某拿出一盆玉米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怀里塞:“所长,我今年种的玉米获得收成了,你们快尝尝。”

   

          潘某,现年67岁,农民,妻子十几年前因家里困难,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留下一女,女儿现年20岁,几年前嫁到了古田县平湖镇的一个小村庄,很少回来看望父亲。目前潘某与患有精神病的弟弟一同居住在四坪村的五保户住所,家里主要靠养老金和女儿偶尔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度日。

   

         了解到潘某的生活状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潘某住所及村干部,多次对潘某进行心里辅导,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和村两委干部沟通,最后村里将潘某列为五保户对象,每个月给予420元生活补助。2015年春节,司法所工作人员亲自走访慰问潘某,并转交了县司法局给予潘某的1000元慰问金。

   

         在县局和乡、村两级领导干部的关心下,潘某积极接受矫正,努力走出困境。村民主任聘请他帮忙养羊,潘某还在自家的田里,种起了三十株白地瓜,三百多株番薯,三百多株大豆,七百多株玉米,目前都获得了很好的收成。

   

         听着潘某乐呵呵地讲述自己的丰硕成果,司法所工作人员也为之高兴,社区服刑人员中因年老因病因贫而陷入家庭危机、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事时有发生,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他们失望无助的时候,一次次伸出援助之手,尽自己所能地积极落实困难帮扶措施,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帮助他们走出人生低谷,安心接受矫正。

大爱“反哺”  情暖社矫

          “经过一年半的矫正教育与深刻反思,我认识到自己之前犯的错误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现在我想通过一些慈善行为来帮助那些有需要帮助的人,在弥补我过错的同时,用爱心回报社会”苏某在一次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中说到。

  

          今年28岁的苏某原本在江浙一带经商,2012年底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2015年5月15日因狱中表现优秀被裁定假释,目前是寿山乡的一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入矫后,苏某积极接受矫正改造,教育矫正之余,他也感受着家乡的贫困与落后。在政府扶贫攻坚高度热情的熏陶下,他也慢慢转变为一名热衷于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一年多来,他凭借一己之力捐助了多名寒门学子。

   

        今年七月份,寿山乡另一社区矫正人员郑某罹患尿毒症,需要定期血透,高昂的医疗费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苏某了解到该情况后,又得知郑某还有两个在上学的孩子需要供养,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援助之手。他给郑某一家送去了500元的慰问金,同时还表示自己会尽量争取自己之前所在商会的支持,给郑某更多帮助。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与悉心教导下,大多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通过他们的实际行动不仅体现了他们改过的决心,同时也帮助着身边的人,影响着他们,感动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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