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人民法院双城法庭:家事审判中透着浓浓“人情味”
本网讯 1991年,柘荣县人民法院双城法庭在闽东北悄然成立。此后近30年时光里,这个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法警组成的山城小法庭便成为解决当地百姓“家长里短”的好去处。近3年来,在双城法庭庭长胡坤龙的带领下,该庭年均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6件,审判团队也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审判和纠纷化解经验。2015年以来,该庭两次获评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矛盾调解中的“人情味”
双城法庭管辖4个社区、16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与4.5万人口,在素有“小县大城关”之说的柘荣,法庭每年受理的案件也是纷繁复杂。“近年来,由于案件类型逐步归于婚姻家庭纠纷,集中统一后反而对该类案件的审理精度有了更高要求。基层法官要处理好家庭矛盾中错综复杂的‘小纠纷’,除了需要具备专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基层办案经验,关键还要换位多思考、多琢磨。”担任双城法庭庭长9年的胡坤龙说。
在胡坤龙看来,家事审判过程中的调解环节一直是法庭的重点工作。法官如果没有做好调解沟通和法律释明工作就下达判决,当事人难免会觉得突兀,甚至难以接受,“大部分老百姓法律素养不高,需要不断去做思想工作。家庭琐事不严重,但矛盾很深,把调解工作贯彻始终很有必要”。
2019年6月13日,在承办一起离婚案件时,即将开庭的胡坤龙决定第二次组织案件当事夫妻进行诉前调解。从严肃的法庭回到轻松的调解室,胡坤龙感觉到这对年轻夫妻态度有所动摇,胡坤龙抓住机会让双方敞开心扉,引导双方围绕矛盾根源分析原因。多年来,缺乏温情的夫妻关系让妻子内心十分压抑,妻子一一列举生活琐事中的不满,这样的埋怨反而让双方清晰地看到矛盾症结。“小袁作为丈夫在外打拼不容易,妻子是要理解,但夫妻相处也要讲究礼与义,对待最亲密的人更不能冷眼相待。”胡坤龙用最通俗的话阐释着小家庭中的平等与尊重,缓解了夫妻双方的紧张关系。最终,丈夫签下保证书,该案以妻子自愿撤诉告终。
双城法庭不拘泥于就案办案,尽可能做到“纠纷化解在基层和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达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城镇和谐。3年来,该庭调解结案98件,撤诉结案78件。2017年6月以来,该庭审结案件354件,服判息诉率96.61%,无案件当事人涉访,无错案被改判。
司法服务中的“人情味”
“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让家事审判中大多数当事人对诉讼活动有抵触心理。因此,“便装上门服务”的巡回办案模式成为双城法庭的常用模式。
长期分居两地的老叶和妻子在诉至法院之前,已经多年形同陌路,紧张的夫妻关系因为女儿抚养费的问题变得更加剑拔弩张。可由于老叶在工地负责一区块的流水作业,上班地点距离县城较远,对到法庭调解这件事总是一拖再拖。
了解案情和老叶的顾虑后,胡坤龙决定到厂区上门进行调解。一身便装、一个简易公务包、一口接地气的方言,胡坤龙带着书记员到厂区找到老叶并耐心地做工作,将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一释明。经过心理疏导、矛盾调处等工作,双城法庭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和双方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最终老叶同意离婚,妻子小陈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家事案件大多数涉及隐私,要让就地调解、就地开庭顺利开展,更为重要的是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感受,从而促进案结事了。”胡坤龙说。
据统计,2019年以来,该庭共上门提供法律服务60多次,入户调解20多次。
裁判文书里的“人情味”
结婚近20年的老缪因生活琐事跟老伴吵吵嚷嚷了十几年,收到判决书的他竟然有些动容。“双方经自由恋爱缔结婚姻多年,从黑发到白发,并共同生育了一子一女。婚姻不易,双方应珍惜已建立起的夫妻感情,慎重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尽量做到互相尊重、帮助、谅解,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共同努力促进夫妻感情和好。”胡坤龙告诉记者,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判决书不仅代表国家审判权威,要有刚性的法律依据,也要有温情的劝告。如何把案例的教化作用提高、让老百姓在案件中受到感化规则之治,达到学法普法的效果是一个重大课题。
胡坤龙介绍道,双城法庭对于家事案件的处理往往采用情法交融,如果机械适用法律条文,非但不能维护法律权威,还会让细致敏感的夫妻关系更为僵化。作为基层法院,要有最接地气的方式解决纠纷,要用最接地气的话阐释法律。
“双城人民法庭是柘荣法院深入城镇贴近群众的延长线,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服务无不凝聚着双城法庭干警的爱民情怀。随着柘荣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重组升级,柘荣法院干警将继续在家事审判中,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案件当事人深谙法治的自家人。”柘荣法院院长李丽景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