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好友的银行密码

2020-07-28 23:14作者:2017-4-20 黄锡顺来源:

         本网讯  出于信任,不久前,福安市的王先生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好友陈某某,并委托其帮忙到银行取钱。熟料,陈某某竟然背叛好友的信任,成功盗走了王先生微信账户10090元。

 

所谓:“不义之财,必招致祸。”近日,福安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急需用钱 男子生财“有道”

 

2016年上半年因为孩子生病,急需医疗费用1万余元的陈某某独坐家中发愁。忽然间,他“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经营二手车行的好友王先生曾托他到银行取过款,密码他都知道,但可惜没有对方的银行卡。

 

能不能用取款密码登陆上王先生的微信?陈某某转念一想,如果成功,那就用微信转账功能将银行卡里的钱取走,如果不行便作罢,也没有什么损失。越想陈某某贪念越甚,心里不停地盘算着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好友账户里的钱取走。

 

难道陈某某就没有一点羞耻心?据其被捕后交代,王先生曾向自己放过“高利贷”,要求利息高昂,因此他一直心有不快,这也更坚定了盗窃的决心。

 

多方转账 企图掩人耳目

 

当天晚上,陈某某操作王先生的微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王先生微信账户中的10000元分4次转入到自己的微信小号的账户上。随后,陈某某用该微信小号将钱款全部转账到其名下的另一微信账户中,藉此以掩人耳目。

 

尽管如此,陈某某尚觉得不够“保险”,其翻看通讯录找到了一个可靠的生意伙伴,谎称其微信急需转账提现10000元,希望该生意伙伴可以代为提现转账,并承诺给予对方一定的好处费。

 

而陈某某有一张银行卡是其在外地捡拾陌生人身份证后用该身份证所办的,为了制造假象,陈某某让该生意伙伴转账到该银行卡中。于是,在该生意伙伴不知情的帮助下,陈某某的银行卡账户中终于多了10000元。

 

次日凌晨,贪得无厌的陈某某再次登陆王先生微信账户,连90元都转走。

 

周密计划 渗透微信小号

 

20168月底的一天,陈某某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他特意路过好友王先生买卖二手车的车行,见到车行门口张贴的广告后,记住了王先生的电话号码,并且用自己的微信小号添加王先生为好友。

 

927晚,陈某某用手机尝试登陆王先生的微信,恰好王先生的微信号就是手机号,而微信密码也是银行的取款密码。于是,陈某某顺利地登陆了微信。并利用之前已成为王先生的微信好友的小号,准备转账。

 

而更让陈某某“惊喜”的是,他发现王先生的微信支付密码竟也是同样的数字。

 

东窗事发 “聪明人”尝苦果

 

王某次日查看手机,发现手机上出现4条短信,这才发现自己微信账户捆绑的储蓄卡被盗刷,卡内的万元存款不翼而飞。短信内容显示储蓄卡被人消费了1800元、200元、3000元、5000元共4笔记录。于是,王先生匆忙报警。

 

正当陈某某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时,福安警方顺藤摸瓜,通过微信注册信息,查清了微信关联手机号和机主信息,陈某某很快便落入法网。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陈某某盗窃数额较大,已达到盗窃罪的起刑标准。

 

“支付密码还应该好好保护,在外人知晓密码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此外,各类密码尽量差异化,提高破解难度,莫让居心不良之人有可趁之机。”办案检察官提醒,因为如今网上支付非常方便,陈某某的案件还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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