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熊家长”念念“紧箍咒”
周宁县检察院首发“督促监护令”让监护不缺位
本网讯 “如违反本督促监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对你予以训诫……”近日,周宁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黄宝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红(化名)的家长宣读了该院第一份“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改进教育方式,提高监护能力,帮助小红尽快走出犯罪的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2020年,年少无知的小红触犯了刑法,承办检察官彭秀娟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小红特殊的家庭背景是导致她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小红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而后各自在外地组建了新的家庭,把小红留给乡下的爷爷奶奶抚养。由于奶奶的教育方式较为粗暴,平时非打即骂,导致小红遇到问题不敢向他们倾诉,经常夜不归宿、早恋……直到走上犯罪道路。
人之初,性本善。一番接触,检察官发现小红底子并不坏,老师和同学对她评价也都不错,案件发生后,小红告诉检察官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懊悔。小红的父亲得知其犯了大错,也意识到自己监护责任缺位造成了严重后果,决心要改正自己的错误。检察机关也决定给他们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于是,就有了一堂特别的“亲职教育课”。
课堂上,承办检察官向到场的监护人详细说明了监护人教育监管长期不到位,沟通交流缺乏,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交友情况、日常行踪不了解、不关心等问题,致使小红与家庭成员关系淡漠,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同时检察机关还邀请小红所在学校的老师,为小红的家长介绍她平时在学校的表现,对其今后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建议;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对小红家长的教育管理方式进行纠正,督促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义务,防止小红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课堂最后,小红的父亲郑重签收了“督促监护令”,他深有感触地说:“谢谢你们对孩子的关心,作为父亲我很惭愧,我为孩子做的都没有你们为我孩子做的多。接下来,我一定会好好正视各位给我提的建议,好好配合你们做好接下来的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