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
“捡到”万元现金据为己有,也犯法! --面对取款机前的万元现金,宁化男青年“一时糊涂”起贪念
2020-07-29 08:59作者:梁荣 李文福 20来源:
在面对他人遗失的万元现金,三明宁化籍男子张某选择据为己有。慑于法律的威严,最后张某选择主动到福安市公安局甘棠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今年6月3日17时40分许,甘棠派出所接市民陈某春电话报案,称6月1日18时40分许,其在中国某银行福安市甘棠支行自助服务区,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将一万元现金存到其朋友陈某芳的账户时,由于操作失误,误以为钱已存入陈某芳的账户。离开现场后发现钱未存到陈某芳的账户上,随后到中国某银行甘棠支行了解情况,发现自动存取款机存钞口处的一万元被人取走。
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调取犯罪嫌疑人进入中国某银行福安甘棠支行自助服务区的相关资料,通过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张某。
可是案发后,张某便离开福安不知去向,办案民警顿时失去线索。日前,福安市公安局开展夏季治安大整治专项行动,办案民警发现张某,多次前往动员张某的朋友、工友,让他们劝张某投案自首。
8月2日,张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在事隔2个月之后,主动到甘棠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年35岁,系三明市宁化县人。据其交代,6月1日18时40分许,其在银行自助服务区的存取款机取钱时,发现自动服务区靠近最里面的一台存取款机的出钞口处存放有一叠百元面值的人民币,张某见四周无人,便顺手牵羊将该笔现金“拾取”,随后离开现场。事后经清点,共计人民币10000元。
张某投案自首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将10000元赃款退还给失主陈某春。目前,福安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取保候审。
据了解,今年6月3日17时40分许,甘棠派出所接市民陈某春电话报案,称6月1日18时40分许,其在中国某银行福安市甘棠支行自助服务区,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将一万元现金存到其朋友陈某芳的账户时,由于操作失误,误以为钱已存入陈某芳的账户。离开现场后发现钱未存到陈某芳的账户上,随后到中国某银行甘棠支行了解情况,发现自动存取款机存钞口处的一万元被人取走。
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调取犯罪嫌疑人进入中国某银行福安甘棠支行自助服务区的相关资料,通过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张某。
可是案发后,张某便离开福安不知去向,办案民警顿时失去线索。日前,福安市公安局开展夏季治安大整治专项行动,办案民警发现张某,多次前往动员张某的朋友、工友,让他们劝张某投案自首。
8月2日,张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在事隔2个月之后,主动到甘棠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年35岁,系三明市宁化县人。据其交代,6月1日18时40分许,其在银行自助服务区的存取款机取钱时,发现自动服务区靠近最里面的一台存取款机的出钞口处存放有一叠百元面值的人民币,张某见四周无人,便顺手牵羊将该笔现金“拾取”,随后离开现场。事后经清点,共计人民币10000元。
张某投案自首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将10000元赃款退还给失主陈某春。目前,福安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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