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

陈婷婷:韶华不负“检察蓝”

2021-01-28 17:28作者:郑雨桐 郑夏宁来源:

       本网讯  “为人民执法,让人民满意”,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福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陈婷婷始终不忘为民初心,始终奋斗在办案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官的风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陈婷婷作为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主动办理涉黑案件,共办理涉黑案件6件49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并作出有罪判决。
 
  2020年4月,陈婷婷接到上级院的调用函,前往异地参与办理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8·23毛某春等18人涉黑专案”,该案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虽孩子年纪尚幼,但是她以检察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困难、投身工作。
 
  在历时4个多月的时间内,她向公安机关提出100余条补查提纲,并引导取证,充分厘清涉案财产的权属、来源、性质、用途、价值,对涉案财产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捣毁该团伙的经济命脉。她还与专案组全体人员群策群力,审阅卷宗300余册,释法说理促成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
 
  “扫黑除恶不止于办案,以案促治,也是我们检察职能的体现。”陈婷婷说。
 
  2018年7月,她在办理福安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均是村基层组织的村干部,长期把持村基层组织政权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办理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她从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善区域内营商环境等方面,向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的具体改进措施并得到采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有“刚正”,也有“柔情”。十余年的刑检工作中,“赋法律以温度,解百姓之难题”,陈婷婷也始终牢记在心。
 
  在办理一起非法持有爆炸物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始终辩解公安机关扣押的黑火药不是自己的。办案中,陈婷婷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家庭情况特殊,其妻子和女儿均重度智障,生活不能自理,妻子还怀有身孕即将分娩,长女虽勉强正常言语但智力也存在障碍,一家四口仅靠陈某某一人维持生计。
 
  为解决陈某某的后顾之忧,陈婷婷积极联系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要求帮助照顾其家属,并对陈某某进行释法说理,让他消除顾虑。最终陈某某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在陈某某认罪后,陈婷婷考虑到陈某某储存的黑火药系为筑路使用,且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韶华不负“检察蓝”,陈婷婷以法为剑、以理为刃,永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本色,在忠诚履职中诠释着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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