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
约友喝酒庆祝成年 危险驾驶终生悲
2022-09-05 18:49作者:戴传保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福鼎一男子约朋友喝酒庆祝自己十八岁生日,酒后无证驾驶小汽车,并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为自己献上了一份“危险的成人礼”。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12月的一天凌晨,韦某与朋友在柘荣县饮酒庆祝自己的十八周岁生日,散场后其在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租用的小型轿车返回福鼎。上午7时30分许,韦某在福鼎市区某路段倒车时,碰撞上被害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其倒地受伤及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韦某当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接受调查。经鉴定,案发时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mg/100ml;经认定,韦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韦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并向公诉机关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其犯罪情节、自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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