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

福鼎法院发出2021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1-04-13 17:23作者:郭晓红 刘赫来源:
        本网讯 妻子因不堪忍受家暴向法院起诉离婚,丈夫不思悔改继续对妻子采取言语威胁、跟踪等手段。日前,福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该起离婚纠纷时,根据原告申请发出2021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该院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5年,申请人小南与小北登记结婚。但婚后,小北曾殴打小南并经常进行言语威胁、跟踪和骚扰。2020年,两人开始分居,但小南依然多次遭受小北语言威胁、跟踪、骚扰,小南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小南向福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小北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和骚扰、跟踪。法院经审查后,向小南发出人身保护令。

        法官说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民事裁定。如违反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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