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

【人民调解】以“情理法”消除交通事故赔偿“障碍”

2025-08-14 10:12作者:小编来源:宁德司法、古田县司法局

本网讯  日前,古田县司法局杉洋司法所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辖区稳定再添实效。


案件详情


2025年6月4日,余某某驾驶无号牌轮式拖拉机与对向驶来的能某某醉驾的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能某某受伤躺地。事故发生后,余某某驾驶拖拉机逃离现场,路人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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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某某是四川籍在杉洋务工人员,妻子在家操持家务,还有四个孩子需要抚养,他的受伤让整个家庭瞬间失去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余某某年事已高,家中还欠下不少外债,经济条件十分拮据,难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双方就赔偿金额及责任认定产生严重分歧,多次协商无果,遂向杉洋司法所申请调解。


杉洋司法所接到申请后了解纠纷具体详情,迅速介入调解,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有序推进化解工作。


调解过程和结果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先以“法”为基底,向余某某及其亲属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交通事故后逃逸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分析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范围,让余家人认识到逃避责任只会加剧后果,为调解奠定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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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调解员再以“情”为桥梁,多次上门与余某某亲属沟通,表明了解余家的实际难处,用真诚沟通逐渐缓解亲属的抵触情绪;同时细致讲述能某某的家庭困境,让他们清楚对方家庭的急迫与艰难。


最终, 经过几次的“背对背”沟通后,调解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在调解员的调和下,双方各退一步,能某某家属愿意降低赔偿金额,余某某亲属决定共同出资承担赔偿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为能某某的治疗和家庭生活解了燃眉之急。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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