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构身份诈骗案

2021-12-27 19:10作者:黄霖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构身份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开始,陈某虚构家境,谎称其为平潭人,以“陈某甲”之名,通过微信聊天骗取黄某信任并确定恋爱关系。随后,陈某虚构多种事由,多次要求黄某向其转账汇款。半年间,陈某骗取黄某钱款合计43.797万元。今年3月,陈某在浙江省绍兴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蕉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被告人陈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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