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涉未毒品犯罪 筑牢青春禁毒防线
本网讯 看似普通的电子烟,可能藏着毒品陷阱,更可能成为不法分子侵害未成年人的工具。对于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我国法律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间,被告人李某某在宁德市区内先后7次向胡某某、苏某某(均为未成年人)等人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非法获利计人民币4420元。该案办理过程中,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固定完整证据链,依法认定依托咪酯属于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查实被告人李某某明知涉案物品为管制精神药品,仍多次向多名未成年人贩卖的犯罪事实,明确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于侵害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情形,依法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说法,依托咪酯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一旦滥用,会对青少年神经系统、身体发育造成不可逆的永久伤害。本案中,李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黑手伸向未成年群体,多次、多人贩卖新型毒品,主观恶性极大,该行为不仅直接侵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更严重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社会危害性突出。司法机关对其依法从重处罚,体现了对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犯罪“零容忍”的严正立场,传递了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必须受到严惩的鲜明导向,无论毒品形式如何翻新,只要触碰未成年人保护红线、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检察官提醒,新型毒品不断伪装翻新,依托咪酯电子烟、合成大麻素糖果、上头喷雾等迷惑性极强,专门瞄准辨别能力弱、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拒收来源不明的电子烟、零食、饮品,不盲目跟风、不猎奇涉险、不触碰陌生物品,远离不良交友圈,守护自身身心健康。同时,呼吁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加强青少年禁毒安全教育,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引导孩子认清新型毒品伪装与危害,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禁毒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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