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

蕉城区社区服刑人员连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2020-07-29 10:15作者:佚名来源:
    近日,我市蕉城区社区服刑人员连某因在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这是蕉城区自2O1I年11月试行社区矫正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首例案件,彰显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与惩处性。
    连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2年6月被蕉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由蕉城区司法局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连某并没有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反而无视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伙同他人吸食“K粉”,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蕉城区司法局接到情况通报后,鉴于连某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向蕉城区人民法院建议撤销连某缓刑执行收监,被人民法院依法采纳。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连某现已被送交看守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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