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一场离婚案牵出的名誉官司

2020-07-29 01:15作者:2019-1-15 陈鸿雁来源:

    本网讯  古田女子王某某与古田男子张某某、程某某系好友。2014年王某某与张某某登记结婚,婚后两年,其儿子出生,本该其乐美满的家庭,却因一个司法鉴定分道扬镳。在得知儿子并非亲生后,张某某提出了离婚,王某某也因其名誉受损将程某某告上了法庭。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该案件,认为程某某并未对王某某的名誉造成损害,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据王某某诉称,其于2014年与张某某结婚,与程某某系朋友关系。 2015年6月份,程某某因货运需要在屏南县区域承接一批营运业务,邀请其去屏南游玩几天。不料一次酒后失控与程某某发生两性关系,致其怀孕。2016年5月,其儿子出生。在儿子周岁生日时,其与丈夫张某某将儿子的周岁照片发在了微信朋友圈中。程某某从朋友圈中截图其儿子的照片,认为其儿子与他女儿长的相似,于是背地里借机取得其儿子的血液,进行司法鉴定。后经司法所认定:程某某才是其儿子的生物学父亲。而后程某某就凭此向其夫妻主张儿子的权利,引发其夫妻家庭间矛盾的发生。王某某称,因程某某的不当行为,违背了朋友间的情谊,导致了其家庭的破裂,给其造成了身体、社会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和精神损害,请求法院判程某某依法、依俗赔偿其各项损失80000元。


    而程某某却对王某某的说辞执另一种说法,他辩称,他与王某某在2013年有恋爱过,因王某某的花心而导致分手。两人有孩子系王某某故意为之,而非偶然错误,因为王某某的丈夫无法生育,王某某才故意找其制造了机会怀孕,这是王某某设计的,其也是该件事情的受害者。而且其根本没有主动让司法所鉴定孩子与其的关系,之所以知道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是王某某告知的,也是王某某陪同去做的鉴定,不存在偷取血液的捏造事实。另外王某某离婚因为其比较花心,长期在外不归家,丈夫无法忍受并非因其主张儿子权利导致王某某家庭破裂,他也从来没有主张孩子的权利,是王某某一直打扰其生活。


    经法院审理,王某某与程某某系朋友关系。王某某于2014年与张某某登记结婚,2016年5月,王某某的儿子出生。2017年5月经司法所鉴定:程某某为其儿子的生物学父亲,引起王某某与张某某夫妻间矛盾,经法院判决王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王某某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程某某对其实施侵权行为,故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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