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对校园欺凌说“NO”,莫让青春负重前行

2020-07-29 01:15作者:2019-6-13 缪玮婷来源:

    本网讯  校园欺凌这个话题并不陌生,打从我们进入学校那天起,身边就一定少不了“学校霸王”,“他们”偷偷抽烟喝酒、欺负弱小,偶尔敲诈勒索同学,没人敢跟“他们”对着干,“他们”成为了校园暴力的主要制造者,而面对这种校园欺凌,我们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事情发生在2017年10月间,小姜强行将小黎等人的摩托车骑走占为己用,后又伙同小鹏等人,第二次强行骑走小黎等人的摩托车,并以报警威胁、殴打的方式,多次向小黎索要钱财。小黎向小石求助,小石亦遭到小姜等人索要钱款。小姜、小鹏通过现金、微信和QQ红包、转帐等形式共计向被害人小黎、小石索得人民币1500元,所得款项被小姜等人用于消费、生活开支。案发后,小姜等人积极赔偿小黎、小石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福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姜、小鹏结伙多次向他人敲诈勒索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综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1、被告人小姜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被告人小鹏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如今,校园欺凌已远非“孩子间的打打闹闹”,轻则会影响受害者的学习、情绪,重则会导致身体的创伤及心理的阴影,有可能上升到犯罪层面,需要严肃追究、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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