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非法占有废电缆 利欲熏心被判

2020-07-29 01:15作者:2019-6-5 林宗瑜来源:

    本网讯  闲置在空地上的废铁、电缆线是否是无主财物?占有该物是非法占有,还是盗窃?日前,屏南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悉,2018年4月30日,张某驾驶面包车行至屏南县棠口镇某公司厂房,将该公司放置在厂房空地的五个废铁搬至其所驾驶的面包车上盗走,废铁重达200斤,卖得150元人民币。随后,张某返回该厂房,欲再次偷盗七个废铁,被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逃离现场。2018年6月12日,张某再次驾驶面包车行至屏南县古峰镇某小区地下车库,将失主陈某放置在该处的10根旧电缆线盗走,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931元。后其主动到屏南县公安局投案。

 

    屏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所盗窃的废铁及电缆线虽是闲置在公司厂房空地上,但仍系该公司所有,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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