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酒后口角引争执 男子被行拘又担民事责任

2020-07-29 01:16作者:2019-7-18 周冬冬来源:

    本网讯  虽说不打不相识,但因一时口角双方动手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因口角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2019年3月半夜,周某与朋友在餐馆喝小酒时接到朋友电话,出店门后见路边有辆电动车,便顺势坐上继续接听。期间,电动车女主人花某办完事后回来取车,因急着回家便要求周某离开电动车。不曾想,酒后的周某不但不离开电动车,还对花某出言挑衅,而花某也不甘示弱,便与周某争吵起来。不久,普通口角便上升为肢体冲突,酒后的周某对花某拳脚相加,导致花某嘴部及肚子多处受伤。花某报警处理后,便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周某因本起事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9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健康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周某五日内赔偿花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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