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强警为民-教育整顿宁德在行动

宁德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2021-12-23 18:36作者:王淇锋 高丰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需求为导向 实施精准帮教

 

本网 构建“231”社会安置合作体系,实现“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制定“阳光帮教”机制,满足安置帮教人员复杂多样的需求;拓展“三个延伸”,做好各方面衔接工作……近年来,宁德市司法局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求,探索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安置帮教服务,积极构建社会共融的安置帮教体系,推动安置帮教工作提档升级。

 

党政统筹

构建社会合作系统

 

该局按照“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思路,汇聚党政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构建“231”社会安置合作体系——“2”是指“党政统筹+村(居)支持”;“3”是指“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爱心企业家”通力合作;“1”是刑满释放的安置帮教人员。

 

社会力量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力量,该局党组不断争取村(居)支持做好安置人员的生活稳定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区协同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方面,宁德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安置帮教协理员积极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沟通交流、接返服务、就业推荐、岗位安置等服务,鼓励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看待社会资源和自身条件,逐步融入正常的工作生活。

 

另一方面,该局积极联合爱心企业家为安置帮教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就业培训、就业督导等方面助力,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发现他们的需求和兴趣爱好,引导其重新以正常人的思维进行选择,促进他们走向社会、走向就业、走向生活。

 

了解需求

建立多重支持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该局根据“刑满释放之前-回归社会初期-安置就业过程-帮教工作过程”等环节,制定“阳光帮教”机制,通过“阳光保护伞、阳光引路人、阳光好伙伴”等举措,满足安置帮教人员复杂多样的需求。

 

“在回归社会的过渡期,刑满释放人员会遇到很多困难与问题,如果缺少社会帮助和照顾就有可能失去回归社会的信心,再次堕入犯罪深渊。”宁德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光保护伞”就是为防止刑满释放人员流离失所、再次犯罪而特设的支持机制。通过主动对接民政等部门,联系市救助站,专门为“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

 

“阳光引路人”由一批优秀的党员、志愿者、专家学者组成,专门为安置帮教人员提供培训和引导。一方面,“阳光引路人”会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状况、心理状态,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辅导,促进其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感染他人;另一方面,“阳光引路人”还会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各种资讯,为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引导他们开阔视野、放平心态,欣然接纳社会的各种变化。

 

引导安置帮教人员融入社会的过程中,该局还为安置帮教人员介绍“阳光好伙伴”,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影响安置帮教人员。同时,与宁德市金福顶茶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曙光就业安置基地,鼓励、介绍部分安置帮教人员到该公司就业。

 

拓展延伸

织就关怀服务网络

 

如何加强对刑释人员的衔接帮教,确保安置帮教工作做实、做细是该局一直以来研究的一大课题?对此,该局推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三个延伸”(向前、向后、向外),做好各方面的衔接工作。

 

该局依托司法部、省厅的刑满释放平台,与监狱系统建立“帮教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在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延伸,与监狱及时沟通交流、反馈情况,了解即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生活即将面对的具体需求以及原生家庭具体情况,探寻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安置帮教人员重新踏上社会的那一刻,是真正检验服务效果的开始。对此,该局向后延伸安置帮教工作,牵头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接属地公安、民政、村(居)委员会等部门,根据现有安置帮教的信息资料,积极跟踪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适时提供专业服务与帮助。

 

在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宁德市加大“社会帮、公益帮、公众帮”的作用,向外延伸安置帮教工作,通过聚合街道(乡镇)、企业、商会、兴趣团体、志愿组织的力量,构建起体制外安置帮教工作的“第二网络”,以非正式、灵活性、人性化、创新性的帮教方式,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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