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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探索“O2O”模式 创新建立法律服务链

2021-08-17 17:26作者:张颖珍 张华英来源:

        本网讯   4个网络平台,及时推送最新法律资讯,在线受理法律咨询;2支队伍,满足群众线下的法律需求;11个公共法律服务室,覆盖全县各乡镇,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屏南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作用,探索构筑“O2O”模式,以线上法律资讯吸引群众,线下工作服务群众,不断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法律援助的需求。
 
  顺应需求
  构筑4个法律平台
 
  “O2O”是一种商家通过线上宣传吸引消费者,并引导他们到现实的商店中去消费、体验服务的电商营销模式。从2018年开始,屏南县司法所便开始将“O2O”模式运用到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工作中。
 
  起初,该县司法系统在全县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微信群,发布最新法律讯息及工作动态,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经营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进行线上咨询,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去年开始,当地司法局与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工作机制的通知》,搭建了110报警服务台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模式。
 
  目前,该机制已实现两个平台在技术层面达到“三方通话”,案件得以及时分流转办。“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8法律服务网和闽政通APP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已成为当地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优先选择项。
 
  “充分发挥4个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实现了法治宣传及时、法律咨询便捷、法律援助高效的目标,打通法律服务走向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屏南县司法局局长张书俭如是说。
 
  三级融合
  法律服务实体全覆盖
 
  如何将搭建好的线上优势延伸至线下,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屏南县司法局成立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司法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并成立1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形成三级联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
 
  2019年,屏南县古峰镇居民郑某在工厂作业时,被机器碾压左上肢,经司法鉴定,伤残程度为五级。双方对赔偿款产生纠纷,“既然我们解决不了,那就找专家来谈。”抱着这个念头,双方找到了古峰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申请调解。
 
  古峰司法所所长黄荣海了解了发生纠纷的前因后果及治疗的情况,等双方当事人情绪平缓下来后,以身边的案例为双方分析利弊,并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详细计算了赔偿金额,经过长达十多天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5月29日下午,郑某的儿女将一面印有“人民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显正义”的锦旗送到了古峰公共法律服务站,对调解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谢。
 
  古峰镇的调解案例正是屏南县依托三级服务体系,将法律服务从线上平台,落实到线下基层的工作缩影。去年,该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220起,调处1220起,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1218起,调处成功率达99.84%,其中14起为疑难复杂案件,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涉及金额共计608万元。
 
  应援尽援
  锻造专项服务队伍
 
  由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点多线长面广,建成之后,法律服务人员紧缺一度成了屏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为解决这个实际问题,屏南县司法局按照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的模式,把人民调解员、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志愿者编入队伍,分别组建了屏南县司法局巾帼法律服务队伍和屏南县 “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法律服务队。让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各自的法律专业特长、群众基础优势,积极调动社会公益力量,优势互补,密切合作。
 
  下沉基层后,两支法律服务队伍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开展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进一步宣传党的政策方针,传播法律知识,传递社会正能量,应援尽援,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为有需要的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公共法律服务链的运行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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