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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兄弟姐妹5人因遗产对簿公堂,蕉院法官全程促调解

2021-11-17 18:53作者:admin来源:蕉城法院

本网讯 日前,蕉城法院法官通过诉前和诉中努力调解,圆满调结一起继子女继承遗产纠纷案,当事人确认各方对案涉房产各继承1/5份额。


原告刘某和被告小刘等四人系继兄弟姐妹关系,老刘系原告生父,叶某系原告继母。多年前,老刘夫妇集资购买了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建新路的房产,并登记于叶某名下。2000年9月4日、2020年11月4日,老刘、叶某夫妇先后去世。


今年4月,原告刘某和小刘等人因案涉房产继承发生纠纷,矛盾不断升级至无法调和,故诉至法院。刘某要求依法确认其享有上述房屋的1/5份额,并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可继兄弟姐妹等人认为,叶某刚去世不久,刘某蓉系叶某的继子女,不能继承叶某的遗产,双方就此争执不下。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注意到该案系因亲属继承引发,且被继承人去世不久的特殊性,需要对各方进行充分的法律释明,力求息诉。承办法官便与特邀调解员先后多次召集双方到庭调解,然而,双方各不退让,调解效果不佳,诉前调解以失败告终,刘某坚持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并向被告方释明原告作为继子女与叶某有扶养关系,依法有权继承叶某的遗产。同时,承办法官分别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开释疏导,消除双方隔阂,并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逐个征求每个当事人对案涉房产的处理意见,找准“症结”,以促调解。


最终,原、被告认识到亲情的弥足珍贵,刘某撤回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的要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调解的方式,不仅圆满化解了这件因遗产分割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同时还修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不仅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更对社会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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