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宁德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积极开展伏季休渔法治宣传活动,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本网讯 5月1日12时,我市进入伏季休渔期,休渔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保护海洋资源、维护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强化伏季休渔普法宣传工作,营造伏季休渔良好氛围,伏季休渔期前夕,我市检察机关凝聚合力,创新举措,积极开展伏季休渔法治宣传,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嵛山岛地处福鼎市东南海域,是“中国最美十大海岛”之一,海洋生物资源丰富。4月29日,在嵛山岛东角村,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福鼎市人民检察院、福鼎市海洋渔业局、嵛山镇人民政府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伏季休渔”相关法律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宁德市、福鼎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东角村群众家中、海上养殖渔排等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当地群众讲解伏季休渔政策规定、伏季休渔期间“非标”渔船的管理措施以及禁渔区出海捕捞的法律后果。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
因海而生,靠海而兴,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为霞浦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4月24日,霞浦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前往该县三沙镇走访涉渔企业,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提高渔民安全作业的法律意识,引导涉渔企业规范经营,自觉形成海洋生态保护意识。
铸就“司法之盾”,守护蔚蓝海域。2022年至今,霞浦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3件85人,起诉10件14人,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用688万余元。针对伏季休渔期多艘“三无船舶”多次出海捕捞作业,渔具销售点、制冰厂、海鲜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霞浦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累计转型转产升级376艘,拆解20艘;排查农贸市场18家,餐饮店388家,渔具销售点41家,制冰厂21家,没收违规网具16张。
海洋生态保护没有终点,打击整治涉海违法行为是政法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
近年来,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9件13人。犯罪嫌疑人均系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炸鱼、毒鱼或者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因非法捕捞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造成了一定破坏,检察官督促犯罪嫌疑人进行劳役代偿公益护海活动,让其从“破坏者”变“保护者”,积极履行海洋生态环境管护义务。
福安市依山傍海,地处海峡西岸环三都澳核心区,拥有丰富的渔业资源。2021年,三都澳海域内陆续发生数起以电击、定置网等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造成三都澳海域渔业资源损失,海洋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针对上述问题,福安市检察院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惩治非法捕捞行为。经督促,职能部门加强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监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9件,清理定置网158张,罚没款11.5万元,查扣涉案“三无”船舶7艘。
从“最美海岛”嵛山岛到“千鲜之城”霞浦县,再到“海上浮城”三都澳,这幅人海和谐共生的长卷背后,凝结着检察机关高效履职的辛勤付出。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海上宁德”战略部署,聚焦海洋环境治理、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秩序维护、海洋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坚持陆海统筹推进,践行共商共议、共治共赢理念,念好“山海经”,谱好“协作曲”,以能动履职守护闽东蓝色海岸线,厚植宁德绿色发展优势,不断擦亮宁德优美海洋生态“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