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宁德
他们被点名表扬啦!
2024-05-21 17:49作者:admin来源:古田县公安局
本网讯 近日,古田公安与爱心群众接力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警察叔叔,我们发现了野生动物。”5月10日中午,两名女孩提着一个纸箱来到了古田县公安局。
箱子里的是一只可爱的鸟类幼雏,大眼睛配上花斑羽毛,绒毛未完全褪去,显得格外呆萌可爱。经工作人员鉴定:这是一只斑头鸺鹠,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俗称“小猫头鹰”。
野生的成年斑头鸺鹠体羽呈褐色,腹白色,常栖息于村寨和农田附近的疏林和树上,大多单独或成对活动,喜欢在白天活动和觅食。
经询问,原来两名女孩是来自古田县第七中学的学生,她们在古田县职业中专学校附近发现了小猫头鹰幼鸟,念其尚幼小,在户外的生存能力弱,两名同学便拿来了一个纸箱,小心翼翼地将幼鸟送至公安局。
“除了在学校有学习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在其他地方,我们也经常能看到古田公安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两名同学说道。
近年来,古田公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实施生态警务为牵引,立足区位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和生态文明宣传力度,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县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正是因为古田公安不断向群众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警务宣传,以及两名同学良好的环保意识,小动物才能在第一时间被安全地送至公安局。
民警在认真观察后,未发现小猫头鹰有明显的外伤,因其体态幼小,尚未达到野生动物放生标准,民警随即将其移交到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由专业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相关的,救助、野化、放归等工作。
为表扬两名同学的善良行为,古田公安森林警察大队专门送去一封表扬信,希望广大市民能向她们学习,为古田的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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