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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首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2021-06-09 18:15作者:潘其雄 林月珠来源:
本网讯 日前,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首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依法判决撤销黄某、王某夫妇对两个孩子的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出发,在没有其他合适监护人的情况下,指定福鼎市民政局担任该两个孩子的公职监护人。
据悉,2013年12月、2018年5月,被申请人黄某先后将其刚出生的女儿、儿子卖给他人。2020年10月,其因拐卖儿童罪被福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而被解救的两名儿童由福鼎市民政局下属的福鼎市福利院代为收养。由于黄某的妻子王某是智力残疾人,无正当职业收入,无能力抚养孩子,福鼎市民政局遂于今年4月将夫妇俩起诉至福鼎法院,并向福鼎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撤销2人监护权资格。福鼎市检察院于5月对该案支持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黄某的犯罪行为、王某的默许行为和自身健康情况及俩人同意放弃监护权的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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