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阻碍执行职务 依法行拘20日
2021-06-22 18:08作者:李文福 林丽梅来源:
本网讯 日前,福安甘棠男子刘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和殴打他人,被福安警方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20天,并处罚款800元。
据了解,6月10日,福安市公安局甘棠派出所民警小林带领辅警小兰对辖区某会所进行治安检查时,在过道发现其中一个男子很像该所一起殴打他人事件的违法嫌疑人刘某。民警小林在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对刘某进行盘问。刘某拒不配合,当场辱骂民警小林,后民警将刘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辅警小刘在民警的安排下准备对刘某拍照比对,核查是否为嫌疑人员时,刘某又继续辱骂小刘。
刘某明知民警在执行职务的情况下,不听民警劝阻仍多次采取辱骂方式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活动。且刘某对其殴打他人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6月11日,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2天,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8天,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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