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说法】蕉城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件一审宣判
本网讯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件开庭审理。
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吴某某通过互联网出售“一元暗雷”、“口令红包”程序共计9人次,供他人用于实施网络盗窃,违法所得人民币12176元。
案发后,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
审查发现:“一元暗雷”是一款伪装的色情类软件,该程序具有控制隐藏前端用户页面实际支付金额数值,并可以在系统数据库中自定义控制修改向支付通道传递的真实支付金额数值的功能,可导致用户端支付的费用与实际支付数额相距甚大;“口令红包”属于伪装的招嫖软件,具有在使用者未知情的情况下自动获取相册中的前三张图片数据,并将图片数据上传到服务器的后台页面的功能,后台人员可在后台页面中查看上传到的数据,其中的图片数据就包含支付宝红包口令截图,后台人员可通过获取的截图信息完成支付流程,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意见:
被告人吴某某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宣判:
被告人吴某某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应予依法惩处。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吴某生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责令被告人吴某生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2167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组装电脑主机1台、硬盘1个、U盘1个、iPhone6手机1部、小米牌手机2部,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