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履行享减免 拒不履行严打击
2021-12-02 18:43作者: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黄龙州来源:闽东日报
本网讯 近日,寿宁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发布通告,敦促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与寿宁县农信社协商对于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给予免罚息、复息、解除连带责任等优惠政策,同时对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了解,通告发布后,多名被执行人联系法院了解相关事宜,不到一个月,已有13人主动履行义务。2016年3月8日,小光(化名)向寿宁县农信社申请普惠金融卡。开卡使用后,小光未按约定偿还,截至2021年2月21日,结欠本金34819.09元、利息及违约金计9768.33元。寿宁县农信社催讨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寿宁法院判决小光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小光未履行还款义务,农信社申请执行。9月8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通告发布后,小光与法院沟通确认,并主动与寿宁县农信社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共减免罚息、复息2125.87元。
据悉,今年以来,寿宁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执源治理,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寿宁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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