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霞浦法院审结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2022-07-26 17:30作者:admin来源:霞浦法院
本网讯 出入境涉及到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非法出入境是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有些人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甚至还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殊不知,等待他们的是难逃的法网。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2021年10月25日至26日,被告人张某某在上线的安排下,介绍、拉拢赖某某等7人(均另案处理)到霞浦县,入住酒店等待指令,准备坐船偷渡去柬埔寨。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将上线转账给其的42400元经费用于支付赖某某等7名偷渡人员的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开支。当月29日,公安机关在酒店抓获被告人张某某及赖某某7名偷渡人员。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被告人张某某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是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要牢记切勿听从他人指挥,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境的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
最新更新
各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