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古田:“N+检察长”,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

2023-06-06 17:36作者:admin来源:古田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为迎接第52个世界环境日,2023年6月5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职能单位在印石山公园举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的大型保护环境宣传活动。近年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保护“N+检察长”的共建共治共护共享模式,形成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

 

古田:“N+检察长”,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图1)


“林长+检察长”

共画青山保护同心圆

 

古田:“N+检察长”,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图2)


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的生态检察办案模式,协同县法院、林业局、生态环境局、鹤塘镇政府设立全市首个“公益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规划面积400多亩,努力把“公益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打造成生态修复的样版和名片。

 

“警长+检察长”

共画检警协作同心圆

 

古田:“N+检察长”,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图3)


为保护环翠屏湖生态环境,依托检警协作机制,在翠屏湖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翠屏湖生态保护联络点”,联合组建公检法“翠屏湖蓝盾”无人机中队,实现日常联动巡查和信息通报共享科技化。以无人机中队为平台,进一步提升发现、处置破坏翠屏湖生态环境线索的能力,实现翠屏湖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

 

“河(湖)长+检察长”

共画绿水保护同心圆

 

古田:“N+检察长”,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图4)


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闽江水口库区养殖网箱、江漂垃圾整治、鳌江斌溪流域水环境问题等专项检察监督,协同县河长办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共同推进跨江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实时向相邻检察院通报斌溪流域水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线索,共同推进跨流域河湖生态环境保护。

 

“院长+检察长”

共画环境保护同心圆

 

古田:“N+检察长”,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图5)


为了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古田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古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两长”同庭履职,被告人林某某因在溪边非法倾倒、处置2000多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承担500多万元的生态修复费用。

 

下阶段,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N+检察长”协作机制效能,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古田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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