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乱扔烟头引山火 以劳代偿来履责

2025-02-25 16:44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陈林叶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男子随手丢弃烟头引发火灾,法院判决以劳代偿“复绿”。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失火案,判处被告人黄某云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2023年11月,被告人黄某云与其妻子在某山场寻找马蜂窝的过程中,随手将其抽完未燃尽的烟头丢弃在该山场,不慎引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山场过火林地总面积为340.77亩,其中有林地受害面积79.46亩,疏林地面积107.9亩,无立木林地面积153.41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85630元。案发后黄某云赔偿5000元,并取得谅解。后黄某云交纳10000元植被恢复补偿金,并与林业工作站签订了《护林员管护合同》,以劳代偿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云违反森林法规,非法野外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79.46亩,疏林地面积107.9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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