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修复+赔偿”抚平农用地“疤痕”
2025-04-23 15:56作者:记者 黄歆宸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青山叠翠,云霭萦林,晨光泼墨染幽深。随着春天的到来,屏南的山林间新绿萌动,护林人正忙碌着抚育新苗,守护着蓬勃生长的绿野。特别令人感到欣喜的是,其中一块10余亩曾被破坏的林地,目前已经修复了“疤痕”,再次迎来春天的希望。
2024年10月,屏南县公安局向屏南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占用林地14余亩进行工程建设,被占用林地的原有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案涉地块通过补报审批手续、原址补植造林、异地补植造林等方式完成生态修复;此外,犯罪嫌疑人于今年2月缴纳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人民币24501元。
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屏南县检察院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于今年3月,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移送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在生态检察履职过程中,我院始终坚持教育惩戒与生态修复结合的办案理念,对涉生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简单的一诉了之,而是积极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并在作出不起诉处理后,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办案检察官说。
自2024年以来,屏南县检察院在办理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被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生态修复,还成功推动了犯罪嫌疑人对造成的772.6吨林业碳汇损失进行赔偿,共计缴纳人民币21.6万余元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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