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毁林开路,触犯刑律要担责

2025-05-21 17:08作者:小编来源:寿宁检察

本网讯  森林是地球的绿色肺叶,林地是万物栖息的摇篮。每一颗树木的生长都在为生态平衡贡献力量,守护林地,就是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守护生命的未来。

 

寿宁县某村委会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修建机耕路,并组织实施硬化。经司法鉴定,该机耕路拓宽及改线新开设占用土地面积 12.64 亩,林地原有植被、林业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案发后,某村委会及相关责任人缪某、叶某采取异地造林补植复绿12.64亩。

 

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单位寿宁县某村委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修建机耕路,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被告人缪某、叶某在单位犯罪过程中分别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被告单位修建机耕路系因农业生产、生活需要,主观上具有公益属性,且经督促由被告单位向林业部门申请补办林地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林业部门确定的植树造林具体要求完成异地植树造林12.64 亩,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县法院经审理后,对某村委会及责任人缪某、叶某做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温馨提醒林地作为重要的生态资源和国土空间组成部分,其开发利用受到国家严格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林地(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占用)均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毁坏的,应当承担恢复植被、林业生产条件、赔偿生态环境损失等民事、行政法律责任;改变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林地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生态根基。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林地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非法占用林地修建建筑、采矿等行为屡禁不止,森林火灾、病虫害等灾害也时刻威胁着林地安全。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导致许多珍惜物种失去栖息地,更打破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引发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气候异常等一系列生态灾难,给人类的未来埋下隐患。在此,我们呼吁每一位公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林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态家园,保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实际行动守护林地,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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