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宾馆内软禁他人逼债 3人进班房
2020-07-28 23:41作者:李文福 林秋 2013来源:
因要债不成,将欠债人及其朋友软禁在福安某宾馆。近日,3名违法行为人刘某、侯某波、盛某刚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案,进了班房。
8月1日16时许,福安市公安局韩阳派出所接到万某报警称:其男朋友饶某权被人控制在福安市阳头街道某宾馆,不能出来。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经过侦查,民警找到了受害人饶某权被控制的207号房间,顺利将其解救出来,并将违法行为人盛某刚(23岁,河南省人)、刘某(23岁,福安市人)、侯某波(32岁,河南省人)当场抓获。
据了解,7月28日5时许,刘某、侯某波、盛某刚等人以受害人饶某权欠刘某7万元钱未还为由,将饶某权及其朋友田某嵩控制在某宾馆。随后刘某逼迫饶某权写欠条后,由田某嵩担保出去筹钱,致使田某嵩在7月28日5时至30日18时期间被软禁在福安某宾馆。后饶某权因无法筹集到钱,便返回替换田某嵩被软禁在福安某宾馆。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侯某波、盛某刚对非法限制饶某权和田某嵩人身自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盛某刚、侯某波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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