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占用他人粮田种果拒付费用被起诉
2020-07-28 23:41作者:陈翊群 雷树连 2来源:
未经同意,占用他人粮田种果树,按理应支付相应土地使用费,可果农叶某弟不肯支付。日前,霞浦这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果农叶某弟以被告身份被推上法庭。
事情追述至1980年农村体制改革期间,霞浦沙江镇坝头村分配发包给原告叶某池、叶某旭三亩粮地。该地坐落于沙江镇坝头村山后自然村里三斗(山洞面),南面毗邻叶某弟口粮地。2009年初,被告叶某弟未经原告叶某池、叶某旭同意,私下在两人粮地上种下柚子。原告事后发现要求被告返还,遭到拒绝。双方矛盾一度激化,村干部多次协调无果。
无奈之下,原告方一纸诉状将被告叶某弟推上被告席。日前,霞浦法院顺利调解这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在多方努力下,原、被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坐落于霞浦县沙江镇坝头村山后自然村里三斗(山洞面)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属原告方,仍由被告方使用,被告方给付相应土地使用费。至此,原告撤回起诉。
事情追述至1980年农村体制改革期间,霞浦沙江镇坝头村分配发包给原告叶某池、叶某旭三亩粮地。该地坐落于沙江镇坝头村山后自然村里三斗(山洞面),南面毗邻叶某弟口粮地。2009年初,被告叶某弟未经原告叶某池、叶某旭同意,私下在两人粮地上种下柚子。原告事后发现要求被告返还,遭到拒绝。双方矛盾一度激化,村干部多次协调无果。
无奈之下,原告方一纸诉状将被告叶某弟推上被告席。日前,霞浦法院顺利调解这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在多方努力下,原、被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坐落于霞浦县沙江镇坝头村山后自然村里三斗(山洞面)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属原告方,仍由被告方使用,被告方给付相应土地使用费。至此,原告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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