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鞭炮夫妻一朝散 彩礼归还起波澜
2020-07-28 23:41作者:2013-10-25来源:
家住霞浦县松城街道的小林与小陈原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待到谈婚论嫁的年龄时,家人依当地民俗于2012年农历8月为他们置办彩礼定下婚约,由男方小林家给予女方小陈家彩礼礼金107000元及金器若干,并于同年农历12月举行婚礼,但至今未办结婚登记。因双方父母之故,加之“婚后”小两口琐事之争,爱情终被现实击碎,双方感情产生裂痕,进而出现两家人水火不容的局面。解除婚约,返还彩礼已成为摆在双方家人面前不可避免的大难题。
霞浦县人民法院受理小林诉小陈的这起婚约财产案后,主审法官根据案情特点,深入探究矛盾起因,发现小陈在同居后做过引产手术,并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而小林也因支付彩礼造成其父母经济上的困难。为此,该案合议庭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不是简单依照法律条文机械判决,而是从公平合理角度上予以处理。结果,该院在认定小陈应返还彩礼的原则下,酌情从应返还的礼金中扣除被告实施引产手术而支付的医疗费用、死胎火化费及必要的交通费合计3000元,以及彩礼项目中属于已消费之出门酒费用10000元,故最后判决被告小陈返还原告小林彩礼各项合计108602元。
宣判后,双方均对该判决表示服判,目前判决也得到履行,由彩礼引发的波澜也得到平息。
霞浦县人民法院受理小林诉小陈的这起婚约财产案后,主审法官根据案情特点,深入探究矛盾起因,发现小陈在同居后做过引产手术,并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而小林也因支付彩礼造成其父母经济上的困难。为此,该案合议庭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不是简单依照法律条文机械判决,而是从公平合理角度上予以处理。结果,该院在认定小陈应返还彩礼的原则下,酌情从应返还的礼金中扣除被告实施引产手术而支付的医疗费用、死胎火化费及必要的交通费合计3000元,以及彩礼项目中属于已消费之出门酒费用10000元,故最后判决被告小陈返还原告小林彩礼各项合计108602元。
宣判后,双方均对该判决表示服判,目前判决也得到履行,由彩礼引发的波澜也得到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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