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网购手机买来山寨货 “货到付款”也藏风险

2020-07-28 23:41作者:2013-10-29来源:
    网上购物订购一台智能手机,不想收货后却发现买到一台“山寨机”,消费者急忙要求替商家代收货款的快递公司退还钱款,遭到拒绝,消费者无奈之下求助工商维权。经调解,消费者最终取回2400元钱款。
 10月25日,蕉城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接到市民林先生投诉,称其曾在某购物网站上看中一款标价2400元的苹果手机,因比市面价便宜近一半,他很快下了订单,同时,双方约定货到付款。不久后,当快递员送货上门时,其告知林先生要“先付款才能验货”,无奈之下,林先生只好先付了2400元款项。可当林先生付款后,才发现包裹内装着根本不是苹果手机,而是一部“山寨机”。林先生当场要求快递员退款,但快递员却表示他的义务只是把货送到消费者手中,代收货款,其余一概不负责。
 双方争执不下,为了取回被快递公司收走的2400元,林先生只好求助工商进行维权。当天,蕉城区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维权行动。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卖家,但其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快递公司负责人。由于快递公司与卖家间存在委托代收货款关系,且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拒绝林先生先验货后付款,而导致林先生付款后发现所购买的商品为假货,因而快递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调解,快递公司同意将截留下来的2400元货款返还林先生。
 记者了解到,近期蕉城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接到4起类似的投诉。根据近段频发的代收货款纠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网络购物及电视购物通过鼓吹商品“物美价廉”,并承诺可以“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然而现实中,一些卖家借助代收货款业务而标榜的“货到付款”却隐藏巨大风险。
 因此,蕉城区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需防范不法商家利用邮递业务设置消费陷阱,在选择网络购物或者电视购物时,最好能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付款方式,同时,对于商品价格与市价差距过于悬殊或不合理时,应小心求证,切勿贸然购买,并在交付货款之前应当着邮递人员的面开包验收,在确定送到的商品准确无误且没有瑕疵的情况下才签收付费,以免产生后续纠纷,对个人财务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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