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周宁药监查获32种次进口假药

2020-07-28 23:42作者:2013-11-22来源:
    近日,周宁县药监局查获32种次标示国外或港台地区生产的假药,计货值金额6626.50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悉,周宁县药监局接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往周宁城关某食杂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临街货架上陈列着正露丸、肚痛健胃整肠丸等32种次标示国外或港台地区生产的药品。经初步调查,上述进口药品无《进口药品检验报告》、《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等资质证明材料,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按假药论处。同时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该店涉嫌销售假药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周宁县药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应选择具备经营药品资格的药店,并要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避免买到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而质量无法保证的药品。副食品店、食杂店未取得药品经营相关许可材料前,严禁经营药品。否则,轻则被罚款破财,重则将遭受牢狱之灾。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