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家庭暴力切勿以爱为名

2020-07-28 23:42作者:韩敏 2013-12-10来源:
    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爱是祸害。但这只是形容夫妻间的打情骂俏,如果以爱为名实施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打骂为真,亲爱是假。屏南一男子就以爱为名对妻子持续实施家庭暴力,妻子不堪忍受只能离家出走,以为过一段时间回家丈夫会有所悔改,但其丈夫却毫无悔意并变本加厉实施家暴,妻子不堪忍受只能起诉离婚,希望结束这段以爱为名,却充斥暴力和伤害的婚姻。近日,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因家庭暴力诉讼离婚案件。
    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系自由恋爱,双方于1996年3月21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原告诉称,2008年起,被告张某结交一些社会酒友,成天喝酒成瘾,不去挣钱养家。原告细心劝导,被告却不听劝,心情一不好就动手殴打原告。原告为了子女一忍再忍,而被告却变本加厉,从拳打脚踢到使用刀棍,甚至追到原告娘家吵闹,致原告无处躲藏。原告只好离家到外面打工,以为过一段时间回家被告会有所悔改,但被告却毫无悔意并变本加厉实施家暴。自2010年起,原告不敢回家,长期在外打工,分居已达四年之久,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被告张某则辩称,双方是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其是因为太爱原告,所以才会动手打她,不希望与原告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依法登记结婚,属合法婚姻关系。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原告请求离婚的依据不足,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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