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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将纠纷引互殴 寿宁男子打伤他人获刑

2020-07-28 23:42作者:2013-12-19来源:
 
    寿宁一男子因打麻将引发纠纷,被人用开水瓶烫伤大腿,后其兄携友上门理论,因言语不和引发扭打,被对方持械打伤。近日,寿宁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夏某与龚某华因打麻将发生纠纷,夏某遂随手将开水瓶掷向龚某华致其大腿部烫伤。当晚8时许,龚某华之兄龚某辉携其友龚某飞、龚某云前往夏某家理论,期间双方因言语不和而引发扭打。被告人夏某将龚某辉右脸部打一拳,后又持钢质撬棍将龚某飞头部、左手掌部打伤,其本人亦有受伤。经鉴定,龚某飞损伤属轻伤;龚某华、龚某辉损伤属轻微伤。同年8月6日,被告人夏某主动向寿宁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伤害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因琐事纠纷而持械殴打他人,致被害人龚某飞轻伤,龚某华、龚某辉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夏某持械伤人,酌情从重处罚;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并已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获得被害方谅解,依法可对被告人夏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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