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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家庭琐事引发夫妻口角 为泄愤丈夫竟放火烧屋
2020-07-28 23:43作者:2014-2-24来源:
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间磕磕绊绊总是在所难免,但这名男子与妻争吵后,为泄愤竟两度烧屋。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放火案作出终审裁定,犯罪嫌疑人方某以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2013年8月19日22时许,方某在蕉城区某厂宿舍二楼住处,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为泄愤,方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卧室衣柜内的衣物后离开,但该火情随即被邻居发现并扑灭。不久方某返回住处,见火势被扑灭,又将位于厨房的煤气罐搬到卧室内,拧开煤气罐阀门,用打火机点燃连接煤气罐的塑料管,致使屋内床铺、衣柜、冰箱等物全部被烧毁,而方某就在现场目睹这一切,并未做出任何灭火行动。所幸同日23时40分许,救援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并于次日0时扑灭火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方某在案发现场被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两度放火烧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案发时,方某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面对警方抓捕也无拒捕行为,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相关规定,宁德中院遂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2013年8月19日22时许,方某在蕉城区某厂宿舍二楼住处,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为泄愤,方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卧室衣柜内的衣物后离开,但该火情随即被邻居发现并扑灭。不久方某返回住处,见火势被扑灭,又将位于厨房的煤气罐搬到卧室内,拧开煤气罐阀门,用打火机点燃连接煤气罐的塑料管,致使屋内床铺、衣柜、冰箱等物全部被烧毁,而方某就在现场目睹这一切,并未做出任何灭火行动。所幸同日23时40分许,救援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并于次日0时扑灭火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方某在案发现场被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两度放火烧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案发时,方某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面对警方抓捕也无拒捕行为,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相关规定,宁德中院遂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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