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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级大病救助基金下月1日开始申请

2020-07-28 23:44作者:2016-10-11 林珺来源:
    本网讯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2016年度宁德市级大病救助基金定于11月1日正式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到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www.ndredcross.org.cn)查阅相关文件并下载市级大病救助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级大病救助基金已实现病种全覆盖。救助金额按照“量入为出,有限救助,每年度的救助金额发放总额不透支”原则执行,如因申请救助的人数增加导致总金额超过本年度基金总额的,将按比例对救助标准进行相应调整下降;反之,则相应上调。2016年度市级大病救助基金申请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因可能涉及申请材料不全而需要补件等情况,请提前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救助审核标准。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取得较大成效。2011-2015年度,共为我市贫困人群争取省级救助金7010.64万元,6467户(人次)受益,救助人数与金额均居全省前列。其中2015年度共为我市贫困病患者申请省级大病救助722人次,发放救助金770.4万元。2014年,市本级大病救助基金建立,财政拨付50万元;同年,共救助83户(人次),共发放救助金50.9万元。2015年财政拨付100万元,实现基金翻番,共发放救助金100.04万元,168户(人)受益。2016年6月,我市因多年来红十字大病救助工作业绩突出,被省红十字会特别授予“大病救助工作优秀奖”。
 
    大病救助基金以政府引导,爱心企业、单位和各界爱心人士参与的方式进行募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定期公示的管理办法。市红十字会也呼吁社会各界支持这项面向困难群众的民生政策,让更多贫困人群受益,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受理大病救助基金捐款的账户账号为:136010100100325977;账户名:宁德市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本市救助对象】
 
    具有宁德市户籍的以下人员:
 
    第一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
 
    第二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第三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
 
    第四类: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25万元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
 
    第五类: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指市红十字会认定的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成员等情形。
 
    【申请救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代办人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或申请人委托书)。
 
    3.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有关证件或由户籍地民政办出具)。
 
    4.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
 
    5.申请人本人姓名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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