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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拣快递起争执 身陷囹圄遭索赔

2020-07-28 23:46作者:2019-12-2 林芳 罗彦来源:

本网讯 日前,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8年4月27日中午时分,快递员曾某与占某在某物流有限公司操作间内,因分拣快递问题多次发生口角,继而相互辱骂、争执。其间,曾某用拳脚殴打占某胸部及左腿等部位,致占某受伤。占某被打伤后,当日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9822.49元。2018年8月29日,占某委托某鉴定所就其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鉴定的伤残等级是十级。2018年11月21日,曾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福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占某遂将曾某诉至福安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就等费用共计18.8万余元。


福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曾某因过错侵害占某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曾某在与占某发生争吵过程中,殴打占某致其受伤,应对占某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曾某已向占某支付了医药费5500元,判决曾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占某经济损失158473元,并驳回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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