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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首例出租车“的哥”酒后驾驶被拘留

2020-09-06 14:58作者:龚玲生来源:

本网讯  的哥承载着乘客的安全,不允许有一丝懈怠。然而寿宁就有一位“的哥”,因涉嫌酒后驾驶丢了饭碗。

    

当日,寿宁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根据大队统一部署,在辖区胜利街岗亭路段设卡检查。当执勤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闽JD***22号牌照的出租车时,车内浓烈的酒气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呼吁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73mg/100ml,该司机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酒驾标准,涉嫌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该起出租车司机饮酒后驾车上路的严重违法行为是寿宁县交警部门查处的首例“的哥”酒后驾驶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管理部直属一中队民警对其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依法对出租车驾驶员处以(夏某泉、男、52岁)五千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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