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
霞浦法院调解一起涉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纠纷
2021-02-25 17:39作者:梁玉玲来源:
本网讯 “我很幸运遇到你这么好的法官。”案件圆满调解后,赵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道。近日,一起涉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企业撤诉,渔民也免遭重大损失。
据了解,某公司曾与赵某签订《销售合同》,约定赵某向其购买全塑胶渔排60口,实际结算单价为每口4150元,合同签订后,赵某须在十日内支付其每口200元定金,在收到产品当日支付给其合同总价款的56%,在其产品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到位两天内一次性结清合同余款。合同签订后,其向赵某交付了按合同约定的产品,赵某仅向其支付定金10000元。赵某虽向乡政府申请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补助资金209108元,但拒绝提供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验收申请材料,导致渔排至今无法验收。
霞浦法院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经了解,该项目相关部门也曾催促赵某提交验收申请材料,但赵某均拒绝验收,现该乡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已过最后申请时间,赵某为何如此排斥验收?承办人考虑到若专项补助资金无法申请成功,那么赵某将面临二十几万元的赔付,立即联系到当地乡政府,通过与乡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协商,为赵某争取到补充提交验收材料的机会。此后,承办人采取现场组织调解的方式,经了解,赵某误认为提交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后该项目便已完结,认为现在还要其在提供的验收材料上签字的均系“诈骗”,因自己不懂法而本能地对所有劝其验收的人均持排斥心理。承办人了解情况后,耐心向赵某进行释法析理,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交谈,赵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固执很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最终,赵某配合完成验收申请,及时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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