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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机关创建】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1-07-15 18:09作者:admin来源:宁德市委政法委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目标,着力提升分类实效,努力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二、设施配置

公共区域各类分类设施由办公室协助大楼物业配置到位。

三、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委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巡查小组”队伍。由委机关办公室及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公共区域及委各办公室巡查。

3.实行监督管理。对物业及委工作人员实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单位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物(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易腐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务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其他垃圾(指: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在公共区域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为可回收物箱,另一种为其他垃圾箱,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物箱。

3.清扫的其他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指定的垃圾集中投放点。

4.剩饭剩菜等易腐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办公室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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