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回归办案一线 古田法院领导办案成常态
2020-07-28 19:36作者:2017-6-15 郑晓燕来源:
本网讯 日前,古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嫔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6年10月3日凌晨3时30分许,被告人郑某某酒后乘坐“摩的”回到自己的住处楼下时,在楼下的“銮玉新鲜水果店”门口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被害人堆放在该处的塑料框上面的覆盖的蓝色化纤篷布点燃后,前往对面购买油条,返回时放任火势发展而回家。几分钟左右后被周围群众扑灭,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被告人点火处系位于古田县城区一繁华街道旁的一座七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商住楼一层的沿街店铺门口,二层以上为套房,供十户群众生活起居。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如实供述了放火经过及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某酒后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及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今年以来,古田县法院院领导作为承办人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04件,院领导回归一线办案已成常态,对员额制法官规范庭审行为起到了较强的示范作用,有效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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