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调解“零距离” 线下解纷接地气
本网讯 寿宁公安推行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机制
“线下八方来调解,线上视频说法理;亲友联动化纠纷,倾心调解暖民心。”11月9日晚,在寿宁县公安局鳌阳派出所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派出所民警、司法干部、律师、人民调解员、当事人外地亲友通过线下线上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双方当事人签署了书面调解协议。
原来,不久前,该县大安乡青年范某善的朋友酒后与他人争吵拉扯,他在劝解过程中与对方发生扭打,造成双方不同程度轻微伤。考虑到当事双方都为初犯、偶犯,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可对当事人不予处罚,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警方当即联系寿宁县梦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圣欣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吴某,通过视频连线参与调解,力劝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在多方人员的共同助力下,俩人最终握手言和。
明代文学家冯梦龙任寿宁知县时,曾提出“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司法主张,并努力实施,取得“牢房时时尽空、百姓安居乐业”的好成效。其“无讼”理念,在调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冯梦龙无讼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今年9月,寿宁县公安局、寿宁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的通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鳌阳派出所积极响应,第一时间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按照“机制先行建立、类别逐渐扩大、系统稳步对接”的推进原则和人民调解的分类标准,结合公安110接警实际情况,确定涉及医患纠纷、邻里纠纷、家庭成员纠纷、婚恋纠纷等4类纠纷警情,由110接处警系统分流至12348法律服务平台,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处置。
“矛盾纠纷调解分线下调解和线上调解两种方式。线下调解,就是派出所和司法所调查纠纷事实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调处中心当面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则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鳌阳派出所所长郑征介绍,针对地域和人员分散的特点,以及调解时缺乏法律专业方面咨询服务的问题,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还特别开设线上视频,通过连线法官、律师、调解员、乡贤、亲友等参与分析案情、讲明利弊,向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今年9月10日,家住福鼎市的白先生向该所送上一面题有“情系百姓,公正执法”字样的锦旗,感谢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力调解了他儿子非正常死亡引发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原来,白先生的儿子白某育在寿宁县工业路的一家宾馆住宿时死亡,经法医鉴定是在洗澡中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鳌阳派出所民警一边安慰死者亲属,一边利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多次组织线下线上积极协调死者家属与宾馆老板就死亡民事赔偿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就赔偿费问题达成协议。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采用科技赋能手段,是一个集咨询、协商、调解、存证、法规检索等功能于一体的在线调解平台,可以弥补线下调解不足的短板,便捷各方人员参与调解,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郑征说。
该中心自成立以来,成功调解各类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共计105起,其中涉及医患纠纷2起、邻里纠纷7起、家庭成员纠纷17起、婚恋纠纷3起,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起、其他治安类案件74起,受到当地百姓的普遍点赞。110报警服务台和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工作的扎实推进,不仅切实减轻了处警压力,也提高了司法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政府搭台、资源唱戏以及有效分流、合法管控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