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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大安:信访调处和矛盾调解 须在“官风”和“民风”上作文章

2020-07-29 00:20作者:2016-11-10 项乃清来源:
    本网讯  寿宁县大安乡创新调处办理信访事项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实行(综治、平安、信访、调解)“四合一”工作法,要求乡村调处办理信访事项须在10天内、矛盾纠纷调解须在3天内做出处理意见,今年1个月以来累计调处办理信访事项23件,办理答复率100%,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96件,调解成功率100%,真正做到了“把上级转交信访件处理答复在始发时间,把乡村自办件服务办理在门前,把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民计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面对面对现时期人民信访创新改革的新形势和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特点,大安乡党委、政府    从健全机制方面找到了调处办理信访事项和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的良策,并取得明显的效果。然而,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日益增多,所导致人民信访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正是“官风”不正、“民风”不纯、道德滑坡等现象。之所以,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的产生,笔者认为除了建立健全机制以外,我们还必须在官风和民风上作文章。
 
    减少信访事件,创建“无访乡村”,解决农村矛盾的具体方法,一是转变干部作风,践行群众路线。对待群众的意见,我们要做到认真负责,不推诿、不失职,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处理问题不敷衍塞责,不欺骗领导,不糊弄群众。二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领导干部拟出热点难点问题,带案下访工作,拓宽民意诉求渠道,到基层一线和矛盾突出的地方,有效地把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之时,从而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三是引导村民涵养品德,净化心灵。在普法宣传工作中,教育公民自觉形成“守法、守信、向善、向上”和“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优良民风,促使他们模范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纠正错误行为,减少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四是要充分做好矛盾解决后的善后工作。矛盾解决后,我们要投入时间、精力去看望和慰问双方当事人,及时沟通与了解他们的事后想法,开导思想,彻底将其矛盾消灭在基层。
 
    官风不正,民风就不正。一个民族正气不足,凝聚力就不足。只有通过正官风,抓民风,才能做优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才能做优守法、守信、向善、向上的人文环境,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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