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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质量差引争执 挥拳出气被判徒刑

2022-02-21 17:34作者:张海明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范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经查,2021年3月1日晚,在霞浦县某水果便利店门口,范某甲因其在该店购买的草莓存在质量问题与店主郜某某理论。其间,范某甲的弟弟范某某用草莓扔掷郜某某,引发双方互踢。后范某某拳击打郜某某鼻部,致其双侧鼻骨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等。经鉴定,郜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2021年7月5日,范某某主动到霞浦县公安局松港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赔偿郜某某全部损失共计4万元,取得郜某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范某某有犯罪前科,酌予从重处罚;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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