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划伤九旬老人 “恶保姆”领刑罚
2022-09-02 17:17作者:叶雨香 黄霖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花钱请保姆,本为更好地照顾家中老人,没想到却事与愿违。老人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反被保姆伤害。近日,宁德蕉城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开始,钱某受雇到蕉城区九都镇照顾年龄已90岁的老人。一日,因老人翻滚到地板上,将粪便、蚊香灰到处涂抹,并用手抓住点蚊香的铁片。钱某在与老人争夺铁片过程中,心生不满,遂用铁片将老人的右脸划伤。经鉴定,老人面部多处裂伤,右面部缝合创累计长度达19.5cm,伤情属轻伤一级。当日,钱某在蕉城区九都镇被宁德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钱某亲属赔偿老人经济损失166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惩处。被告人钱某犯罪对象系九十周岁老年人,对其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钱某赔偿被害人周老太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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