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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天降!爱车意外被砸,车损谁来“买单”?

2022-12-01 16:49作者:admin来源:福鼎市人民法院

本网讯  近年来,随着高层民用住宅越来越普遍,“高空坠物”也成为居民们无法回避的敏感话题。近日,福鼎法院以调解结案的方式处理了一起高空抛物、坠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10月,林某见天气晴朗,便在家中阳台架起竹竿晒被子,但他并没有对竹竿进行固定。一阵风吹过,竹竿不慎坠落,砸到汪某停放在楼下的车辆,造成车辆顶棚边柱凹陷。当日,汪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双方调解未果,汪某遂将林某诉至福鼎法院,要求林某赔偿其车辆维修费及误工费合计1300元。

 

受理该案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特邀调解员调解。调解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明确当事人意愿诉求,因双方当事人对损失金额分歧较大,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帮助下开展“背对背”调解,将情法理相结合,耐心释法析理,最终成功化解该起纠纷,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高空坠物频频发生,“无心之失”亦可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警醒广大市民,尤其是高层住户,在日常生活中对所有、使用、管理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因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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